韓國男星朴敘俊近日贏得一樁肖像權官司,起因是2018年熱播劇《金秘書為何那樣》的拍攝地醬蟹餐廳,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他在劇中的用餐畫面進行長達6年的商業宣傳。根據首爾東部地方法院判決,該餐廳需賠償朴敘俊500萬韓元(約新台幣11.6萬元)。
朴敘俊所屬經紀公司Awesome娛樂表示,自2019年起已多次要求餐廳撤下相關廣告,但對方不僅未予理會,甚至出現「撤下後又重新張貼」的惡性循環。公司強調,雖然根據朴敘俊一年約10億韓元(約新台幣2339萬元)的廣告代言費計算,6年侵權造成的損失約達60億韓元(約新台幣1.4億元),但考量餐廳規模後,實際僅求償6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40萬元)。
該餐廳在《金秘書為何那樣》播出後,不僅在店內外張貼「朴敘俊也著迷的醬蟹店」等宣傳布條長達5年,還持續投放網路關鍵字廣告。法院判決指出,即使藝人肖像已公開,未經許可仍不得用於商業宣傳,但考量餐廳規模等因素,最終判賠金額遠低於求償。
Awesome娛樂聲明中特別提到,部分人士對判決結果的惡意扭曲已造成二次傷害,未來對於侵犯朴敘俊肖像權與人格權的行為,將不再寬貸或和解,必定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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