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一個公司只有兩種可能,離職或被離職。不管是哪一種,其實都只是說明你跟那個公司的文化、做事方法不一樣,在未來的路上各自努力好過於綁在一起而已。
跟談戀愛分手是類似的邏輯。
因為「被離職」而覺得都是自己的問題,其實是不完全正確的,我也看過很多人在A公司當業務做得超差,結果去B公司當了一哥業績超好。(跟公司產品好不好賣、市場風向都有關係)
自己當然可以做一些調整,但不需要自我否定。
每個離職的公司一如分手的戀人,都教會我們「關於自己的一些事」,像是我喜歡什麼、無法接受什麼、想要怎樣的生活、無法接受什麼樣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
最重要的是,在每一個經驗的探索裡,我們都收藏好這些有形、無形的體會,試著讓自己變成新的版本的自己,不是按照他人的批評,而是按照你「更理想版本的自己」去形塑未來的樣貌。
那些不甘心的日子,終將能成為成長和為未來鋪路的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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