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能不能用身體去記憶?
和他交往三年,面臨了分手。我還愛他,但分手是我提的,因為他犯了我覺得無法原諒的錯。
那天晚上,他徹夜未歸,手機沒開機也聯絡不到人,但我並沒有發了狂地四處找他,只是整晚都沒睡好。在愛情裡,我不是個黏皮糖,我們給彼此很大的空間,因為我們覺得信任是愛情裡最珍貴的元素。但我沒想到,當其中一個人消費了這樣的信任,愛情就如此面臨崩盤瓦解。
他說他和朋友聊天喝酒喝醉了,我沒有多問。但就在當天晚上我們一起外出用餐,而他離開座位去洗手間的短短空檔,那個女人的訊息從他置放在餐桌上的手機螢幕跳躍出,抓住了我的目光。「昨晚,謝謝你的溫柔,我好久沒有這麼開心。」
那是他的前女友,他坦承在一個工作場合重逢之後一直有聯絡,但那晚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一時的。然後,我提了分手,即將也要成為他的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