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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霸凌過我的女孩重逢了

「妳真的不認識他嗎?」

 

「真的想不起來,」我聳聳肩:「幹嘛?」

 

「他說他老婆叫做XXX,以前和妳很熟。」

 

我正想笑著回答這個名字我也毫無頭緒,而且如果很熟就不會不記得,但電光火石之間,我突然想起來了。

 

這個女孩子曾經和我同學過一年,她先生的確也和我們同校,只是現在發胖很多,我認不出來。

她就是霸凌過我,領著幾個女生把我叫到女更衣室,辱罵我嘲笑我推擠我,後來導致我轉學的那個女孩。

 

「是她,」我呆住了。

 

當年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曾經以為我們很熟,當然後來發現其實並不。

 

被欺負的過程我以前寫過,現在就不重複,我這輩子發生過的大小事某人都很清楚,知道這個女生就是「那個女生」,他立刻哇哇大叫。

 

「妳有機會報仇了,下禮拜我們原班人馬聚餐,他說會帶老婆來,妳可以華麗登場,閃瞎她的眼,」他興致勃勃。

 

這就是我呆站在衣帽間裡的原因,我想不出怎樣的打扮才能「閃瞎」別人,是一身限量名牌還是曲線畢露,平底鞋還是高跟鞋,戴鑽錶好像太隆重,難不成要穿釘亮片管珠的高定禮服嗎?

 

「不行,妳那樣就太刻意了,」我姊伸出手指搖晃,做出no no no的手勢:「妳反而要清麗素雅,穿那種材質好但線條簡單的衣服,最好看不出是哪家出品,但明眼人知道一件十萬的那種牌子。」

 

「妝嘛,一定要有氣質又有氣場,」她繼續說下去:「眼睛和嘴唇選一個重點就好,千萬不要戴假睫毛,有化要和沒化一樣,但又比素顏美很多。」

 

簡直難如登天,我瞪著她,這陣仗好比走奧斯卡紅毯,心態有如見未來公婆,敢情我還得發妝髮團隊加上造型師借衣服,瘋了。

 

最後我決定穿一件最喜歡的牛仔褲,平底鞋,真絲長袖襯衫配單鑽耳環,戴一支素面的手錶,柏金包或香奈兒當然不考慮,最後搭的是Celine的clasp. 搭配完畢,我把照片發給姊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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