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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你,不代表有義務連你家人一起愛

   

 

 「以後結婚,我們就是一家人了啊。」

    這句話似乎意味著,愛那些沒有血緣關係的「家人」成為妳的義務。

 

    其實妳並沒有那麼難搞,如果他們尊重妳,妳當然樂意與他們親近。畢竟,他們可是孕育了妳的另一半的人啊。

 

    偏偏別說把妳也當家人,他們連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

   

    可是妳選擇忍氣吞聲,逼自己去愛他的家人,逢年過節不忘雙手奉上伴手禮,周末放棄兩人世界到他家裡陪未來公婆……,種種委屈,只因為必須連他的家人一起愛。

 

    事實上,妳完全沒有義務愛他的家人。

 

 妳愛他,是一種選擇,是一種無可抵擋的情感;只有交易會產生義務,妳盡了義務愛他們家人,不過是想換來他們的尊重或疼惜,甚至是另一半的讚美與感謝。

 

    一樁交易得仰賴雙方共識,並不是妳願意努力,對方就會願意付出,妳的盡力變成浪費,變成糟蹋,沒有人在乎。

 

  

    總會有一個平衡點的,介於委屈與忤逆之間。

 

    妳可以繼續深愛他,然後放棄愛他的家人──說穿了,他們其實也不需要妳的愛。

 

    與其把心力浪費在不投緣的人身上,不如把心神留給真正相愛的另一半。

    因為愛很珍貴,不能隨便浪費。愛人是一個選擇,而不是義務。

    

 陳默安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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