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幫我拍幾張啦,我想上傳Facebook!」我耍賴的央求著大個兒,明知道他總是對於拍照非常不耐煩,還是硬著頭皮拗著他。
於是他老大不甘願的拿著我的手機和相機,啪啪啪的隨手拍了幾張,滿臉的不耐在陽光下特別刺眼。
我看了看他拍的我,如同我可以想像的,不是眼歪嘴邪就是手臂粗壯、站姿不雅、副乳張狂,忍不住抱怨,「為什麼你都把我拍那麼醜?」莫非在你眼裡,我就是這個樣子,女人的無止盡負面聯想力比光速跑得還要快。
「我不是你助理,我們是來玩的,不是來工作的,你不要一直叫我拍照,拍了又嫌不好,到底夠了沒有?」他像是把一輩子的抱怨一次說出那樣,火力強大而驚人。
我很生氣,也很悲傷。不發一語,轉頭就走,這是此刻能保住自己僅存尊嚴的唯一辦法。
我們就這樣一前一後走進了羅馬競技場,買了票,領了一人一支的語音導覽器,循著長長人龍,慢慢走,像是兩個陌生人一樣,行屍走肉地向前走著。
終於走著走著,我們走進了一個如同防空洞一般的長形洞穴,找了個管狀的大石塊,我跳了上去坐著,大個兒開口跟我聊起了剛才的不愉快,我的眼淚忍不住的撲簌簌往下掉落。我覺得生氣、委屈、難過、不被體諒、不被疼愛,他覺得莫名其妙,就如同老掉牙的理論說的—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那般的,幾乎每次的爭執都是兩條完全不會碰頭的平行線,我講我的,他講他的,其實根本沒有交集,只是為了彼此感受而假裝著理解的表情而已。我繼續流著眼淚,他拿起相機拍下我愛哭鬼的樣子,「剛才叫你拍你不拍,現在不要你拍你又一直拍」,我不禁在內心不停咒罵。
不知過了多久,我們放下了對峙僵持,我們倆總是這樣,每次吵架吵一吵,激烈的跟真的一樣,等兩個人火氣都發完了,一轉頭、一句話,我總是先破涕為笑的那個人。
而他總是故作生氣地問:「你笑什麼?」
我沒好氣的回答:「要你管,你本來就很好笑啊!」
他:「你自己愛哭鬼比較好笑吧!」
我:「再怎麼好笑都沒有你好笑!」
於是對話陷入了六歲兒童的邏輯循環,和著鼻涕、眼淚和想笑的衝動,彼此假裝怒罵著沒有意義的言語,從切八段到言歸於好,前後通常不會超過兩個小時。
也好也好,我們常常說著,要找一個懂得愛你的人,其實後來發現,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找的其實是一個知道怎麼跟你吵架的人。兩個人的契合,不只來自於生活當中共同興趣、人生共同目標,吵架的時候有著同等步調與節奏,也許是維持長久穩定關係的關鍵,畢竟同甘容易共苦難,談戀愛更是一種把人生甘苦放在顯微鏡下仔細檢視的危險動作。我總是慶幸我倆都是脾氣火爆的獅子座,情緒來得快也去得快,這麼多年了,架沒少吵過,但至少從未在彼此心裡留下不可抹滅的傷痕。能像孩子般的胡鬧吵架然後幼稚和好,是一種很珍貴的幸福。
本文出自《不玩會死:陪我任性一個月好嗎?》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