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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誘惑心理學:他總是不想要,怎麼辦?

四個誘惑領域

 

如果從行為學派的角度來看,同樣的酬賞持續ㄧ段時間之後,引發的反應就會下降。同居很久的情侶或夫妻,老是一成不變的性愛招式,因為缺乏新鮮感,當然不會想要再耗費心力做同樣的事。如果上一次的經驗不是很好,有可能因為把做愛當成是一件嫌惡的事情,變得恐懼、想要迴避。

 

至於缺乏誘惑,Kevin Leman(2011)回顧了過去研究,整理出4個誘惑、激起情慾的領域:

 

1.視覺:可能是若隱若現的衣服,或者是一些激情的畫面、小說裡面撩人的文字等等。

2.觸覺:透過撫摸、愛撫,變得口乾舌燥、想要。

3.聽覺:有些人是聽覺型的,例如喜歡伴侶在耳邊用細微的聲音說情話,或是在日常生活當中聽到對方稱讚他的穿著、講一些很親密的語言等等。

4.關係:因為覺得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靠近、越來越好,而越來越想要。

 

換言之,你可以透過觀察他平常最敏感的領域是什麼,然後對症下藥,1~3都還算好辦,做足前戲或是買件內衣就可以搞定,最困難的是4。

 

 

或許缺的不是做愛,而是好好談愛

 

和Jack 與 Lisa談到後面幾次之後才發現,原來這段感情包括性愛,從頭到尾都是Lisa一個人一廂情願,Jack只是配合,不想要讓Lisa失望<2>。沒想到日子一久,卻也離不開她了。一直以來他抗拒做愛,是因為他怕那一天避孕措施沒有做好,有了小孩,他們就要結婚了。

 

可是Jack打從心裡沒有打算和Lisa結婚,於是這個看起來是性愛的問題,真正潛藏在深處不能說的秘密是「承諾」的問題(你可以想想,我不想和你做愛,以及我不想和你永遠在一起,那一句話比較傷人?)

 

他們是第一對在我面前好好談分開的伴侶,過程當中當然也經歷了非常多的暴怒、哭泣、沉默,但最也發現,這種互相的委屈並不是他們想要的關係。兩人離開的時候雖然滿臉眼淚,但眼淚裡面似乎是悲欣交集。

 

「雖然很捨不得,但總算說出了我真正的想法」Jack說。

「我走的時候,你不准再給我去浪費別的女人的青春知道嗎!」Lisa用拳頭敲了一記Jack 的頭,兩個人又哭有笑的,即使是在分別的這一刻, Lisa仍然想要抓住一點什麼。

「伴侶治療真正目的,並不是讓兩個人永遠在一起,而是讓兩個人更懂關係裡面的自己。」看著他們的背影,我好像漸漸也懂了一些什麼。

 

海苔熊

 

註解

<1>本案例經同意後潤飾刊出。

<2>這稱作「性愛退讓」(Sexual compliance),指「不想要但仍然和伴侶做愛」事實上,有17%的性行為是如此,因為至少有一方不想要,所以結果通常不會太滿意(Vannier、O’Sullivan,2010)。

 

延伸閱讀

Leman, K.(2011)。Sheet Music: Uncovering Secrets of Sexual Intimacy in Marriage(床上:心理學家才懂的性愛誘惑心理學)。新北市:野人文化。

Pedersen, W.、Blekesaune, M. (2003)。 Sexual satisfaction in young adulthood – Cohabitation, committed dating or unattached life?。Acta Sociologica, 46(3),頁 179-193。

Schwartz, P.、Young, L. (2009)。 Sexual satisfaction in committed relationships。Sexuality Research and Social Policy, 6(1),頁 1-17。 doi: 10.1525/srsp.2009.6.1.1

Vannier, S. A.、O’Sullivan, L. F. (2010)。 Sex without Desire: Characteristics of Occasions of Sexual Compliance in Young Adults’ Committed Relationships。Journal of Sex Research, 47(5),頁 429-439。 doi: 10.1080/0022449090313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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