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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並沒有錯,錯的是,想分手卻又不敢提的人。

我也曾經被某一任女友主動提出分手過,當時的她很果決,講白一點就是,「她好狠」。分手後,就像人間消失一樣,不接我電話,不給我機會,不讓我挽回,我心裡也常常想著:「為什麼她要這樣對我?當初的快樂跟幸福難道都是假象?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傷害我?」

但現在的我反而很感激當初的她,因為「分手本來就是要夠狠、夠絕、甚至夠無情」,對方才能更快的走出傷痛,最怕遇到的就是像我以前那樣,明明就分手了,又回過頭來關心對方、不捨對方,甚至要分不分的,對方傷口也許都快好了,又被自己無情的撕開來,還裝作一副無辜樣。

既然沒有這麼愛,也知道不適合,甚至對方根本就不是自己結婚的理想對象,那幹嘛繼續浪費彼此的時間?

「女人青春有限,男人時間寶貴。」時間,是要花在值得的人身上。

分手不是罪,先提的人也不是罪人,不要覺得先說分手就是在傷害對方,「對不愛或沒這麼愛的人,本來就該無情」,難道妳要因為心軟或害怕對方受傷,就選擇跟一個不適合的人結婚或走一輩子嗎?或是因為對方沒犯什麼錯,就不敢提出分手嗎?你錯了,

【就是因為她沒犯什麼錯,不愛,就更不該耽誤對方的幸福。】(男女都一樣。)

本文出自口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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