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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歲的女人,找的是伴侶,而不是戀愛對象

可是想到我這個朋友,我真心覺得,三十幾歲的女生,之所以難討好,根本的原因是:這個年紀的女生,已經不再需要被討好,她們要的,是真真實實的「過得更好」。

我承認,年輕的時候,我們確實很容易感動。
我記得有幾年,很流行出差時為對方買一塊磁鐵、寄一張明信片這樣的浪漫,有個朋友的男朋友,出國時拍下當地的地標,傳來「想像和妳一起到過這裡」的訊息,收穫了年輕女孩「原來這個男人經常把我掛在心上」的感動。

後來這男人幹了多少瞎事就不必去數落了,而女孩每次整理房間,看見那幾張明信片,眼角都忍不住一抽,打從心裡罵出一句髒話。我承認,女人的確有一個時期,忍不住在刁難、在考驗男人,那是受過傷之後的抽蓄,男人對妳再好,妳都很難發自內心感動,妳都會想:那又如何?之前那個男人對我更好,可還不是說變就變?

 

 

可是,人會學習和成長。終於有一天,女人會明白,當時那些討好可能是真心誠意的,他不是假的,也不是假惺惺的算計,只不過人性很怪,願意腆著臉討好對方,有時和愛情真的沒甚麼關係。說的難聽點,人類其實很「作」,我們都很愛演,有人想演情聖、有人想演痴心絕對,演戲的人比誰都還要入戲,傾其所有只為了搏君一燦,付出與被付出的人都會滿足於那瞬間的浪漫,可是那只是瞬間爆發力,而生活不是一瞬間的事,而是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的運轉,戲會下檔,可生活至死方休。

愛情在天下太平時可以很獨特,可以很浪漫,可以玩很多花招,但它必須被馴化為生活的一部分,才能長久延續。
所謂生活的一部分是:
我沒空時你可以去幫我領掛號,
你加班時我可以特地去一趟只為了幫你餵狗,
我替你討好我爸媽,禮物我挑我買,你只需提著走進來,
你不必無時無刻想到我,但我需要你時,請你務必要在。

三十多歲的女生不是難討好,
她不需要你翻山越嶺開兩小時車只為了買她隨口提一句「好像很好吃」的甜品,因為她如果真的那麼想吃,她能自己買到;
她不需要你請假特地陪她去看醫生,自己做得到的事,何必拖著別人瞎忙?
她不需要那些扮家家酒式的戀愛氛圍,而是需要看見能和你組成一個家的可能,這個年紀的女孩子已經清楚知道,真正的家,不是瑞典家具型錄裡那個樣子,而是一個馬桶可能會壞、屋頂可能會漏水、隔壁鄰居可能會半夜敲敲打打……的地方,而當這個家有了你,她是會更輕鬆,還是平添更多煩惱?

三十歲的女人不是難討好,而是不再需要被討好。

因為終於明白,我們在找的,是「伴侶」而不只是「戀愛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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