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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能不能在另一半面前,做真正的自己?

不掩飾情緒的我們,就跟不上妝的女明星一樣,如果會嚇到人,不是因為素顏真有多醜,而是因為化了妝太美,而我們竟以為那就是本相。

我們把自己想的太了不起。

好聽話人人會講,像是尊重、信任、體貼、禮貌,我們都不是做不到,像是和同事意見不合,不卑不亢乃至曉以大義,我們都做得到,但面對另一半時卻只想臭罵對方,那不是親近生侮慢,而是我們都做不到二十四小時端著,忍著脾氣好好溝通多累阿,那大概就跟貼兩層假睫毛又穿四吋細跟鞋跑趴一樣,美是很美,但要妳整天那樣,誰做得到。

我的意思不是說我們該對另一半亂發脾氣,而是,我們都需要一個能接受妳素顏的人。

我剛離開學校時,有個很崇拜的姐姐,她在當年的我看起來,就是我最想成為的大人的樣子,聰明漂亮、能力很強、處世極為圓滑,那是2008年,台灣有了第二次和平的政黨輪替,然後她跟男友分手,因為彼此的政治立場不同。

當時我很錯愕,因為她在我眼裡,是那種極為理智的人,為了藍綠吵的紅眉毛綠眼睛不是市井小民幹的事嗎?她這樣的人,怎麼會因為這種理由和另一半分手?結果她跟我說,我們都很渺小,對世界有太多不滿,卻也改變不了世界,只能找一個同仇敵愾的人,日子才能好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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