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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了以後,見面還會尷尬嗎?

分手之後,我們很討厭被認為「還愛著對方」或「還恨著對方」,因為你真的沒有,你早就繼續過自己的日子了,不管有沒有新對象,但你早有了新的生活目標和重心,你的人生是繼續在往前的,絲毫沒有因為對方的離開而停滯,說你「還過不去」簡直像是一種污辱,的確,當時你是傷的很重,可是你已經努力的站起來了,當妳已經站起來了,為何別人還要以一種那壺不開提那壺的口吻說「是不是還很痛?」難道接人瘡疤時,只要口氣溫柔,就可以無罪免責嗎?

你只是不擅長處理尷尬的人際關係而已。

感到尷尬跟愛不愛或恨不恨無關,感到尷尬只是一種人際關係上的不擅長,可是我們最難面對的就是這一點。就像我那個朋友,他其實私底下打通電話跟新婚的同學說明狀況、另外找時間私下聚會具不就完事了嗎?可是我們做不到,我們沒辦法面對自己的不成熟、老想裝作八面玲瓏的樣子。

這一、兩年,我比較能夠拒絕類似讓我尷尬的場合,當別人用那種小心翼翼、好像我是易碎玻璃、必須小心呵護的態度問:「你為什麼不想去呢?是因為某某某人也會去嗎?」的時候,我通常會直接說:「喔~對阿,我不知道要跟他講什麼」,如果對方還很白目地繼續說「那我可以把你們排在不同桌」或者「就自然打個招呼阿,不然你也可以攜伴來參加阿」的時候,我會反問對方:「你很希望我出席嗎?為什麼?」少用那種什麼很久沒見了之類的理由唬弄我了,我又不是住在火星。

有時候,我們很難面對自己的不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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