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偉哲
近來,電視劇「新兵日記」在全台掀起一陣熱潮,許多退役人士皆在劇中重溫當年服役時的感受,即將步入軍旅生涯的「菜鳥們」也因此對軍中有了初步的認識。然而潛藏在軍中的一些同志朋友們,卻似乎未能藉此使社會大眾對他們有多一點的了解,一些誤會仍傳佈在軍中的各個角落。
一日,一位朋友跑來詢問筆者,是不是「同志」可以免去服兵役的義務,因為他「聽說」軍中有人因為「性別認同障礙」而免役。同時他也擔心因為軍中有同志出沒而影響到自身的安危。筆者立即藉此撥亂反正一番。
首先,性別認同障礙不等同於性傾向的不同。一些同志朋友雖然性傾向與他人迥異,但他並不會有認同上的障礙,他依然肯定自己在性向上的選擇,且現代精神科學已排除性傾向的不同為精神疾病的一種。因此,所謂「性別認同障礙」應依個案做實質認定,並經精神科醫生診斷確屬性心理異常方具免役適格,如因性傾 向不同致心理或生理有重大不適或異常舉止等。單單性傾向的不同不能視為性心理「異常」。且若依性傾向不同做為「免役」的資格認定,不難有歧視之嫌。退萬步言,即便因同志對軍中管理可能產生障礙而具免役適格,惟同志該如何認定?若有不肖人士欲藉此逃避兵役,會否屬國防上的重大漏洞?
其次,許多弟兄擔心身邊若有同志朋友可能會帶來一些潛藏的危險與隱憂,筆者認亦需依個案認定之。簡言之,大部份的同志朋友為了得到他人的尊重,定必也會尊重他人,即便有一絲絲的欲望牽動,也會在法律的檢視之下灰飛煙滅。而若確有強制猥褻等不法行為,則會有法律相繩。因此,若因少數個案而否決掉大多數同志朋友在軍中的奉獻與付出,甚至扣上「噁心」等污名,對他們未免不公。因他們同其他弟兄,只想安安份份的當兵,順順利利的退伍,好回歸社會而已。
綜上所述,同志不該視為是性心理的異常者,或深埋在軍中的一粒不定時炸彈,他們應該同其他弟兄,受有相同的尊重與對待。筆者認,同志當兵沒有錯,盼社會各界能多給與一點包容與認同,讓屬於他們的「新兵日記」也能圓滿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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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偉哲,台南市,法律系畢,法務專員。簡介表示他是一個感性與理性兼具的人。興趣是唱歌聽音樂與打羽球,專長是朗讀演講及說相聲。現階段的目標是能成為一位伸張正義,為弱勢者發聲的律師或記者。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文來源:今日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