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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之後,寧可絕情也不要惜情

那位原本很惜情的朋友,就是硬不起心腸,就算已經不愛對方,也無法眼睜睜看著愛過的舊情人哭到雙眼浮腫、滿布血絲,當時的他很年輕,希望溫柔地完結這段感情,於是他告訴舊情人,妳很好,但我們沒辦法長久走下去,妳應該去找個真正適合妳的人。

舊情人聽到關鍵字「妳很好」,便像溺水的人見到浮木,認為兩人還有機會再牽起彼此的手,接下來她的方式愈來愈誇張,最後甚至打給男人透露自殺的念頭。

男人當然又趕去她身邊,舊情人當然喜不自勝,她要求男人抱著她,如果男人不肯,她就要吞藥自殺。

據朋友說,那次他抱著舊情人長達16個小時,不敢輕舉妄動,就怕她真做出自殘舉動。到了第17個小時,他終於耐心用盡,突然意識到自己根本不是在解決事情,而是放任情況演變得更糟糕,於是他鄭重的告訴舊情人:「我必須走了,因為我已經不愛妳了,我們早就分手,我不需要再為妳的選擇負責任,我有自己的人生要過,請妳也去過自己的生活。」

說完,他請舊情人的朋友來陪她後便離開了,從此不再理會舊情人,對方的「騷擾」也逐漸平息。

從那時候起,他總說,分手後寧可絕情也不要惜情。

絕情,不是要抹殺掉過往回憶,而是徹底斬斷所有妄想,讓兩人盡早重新出發,盡早離開夭折的愛所帶來的陰霾。也許,這才是對一段已逝感情最美好的疼惜。

陳默安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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