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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受害者,從他不夠愛我就開始

他從來就沒有完整屬於過我,他可以把心再分給其他人,我怎麼會意外?

 

為什麼人要跟自己沒那麼愛的人在一起,為什麼人要接受對方沒那麼愛自己?為什麼對於這些應該要心裡有數,還要在知道自己被劈腿後很驚訝?

 

不要攻擊我,我的意思是,劈腿的男人到底跟每天選擇跟朋友廝混的男人,有什麼差別?他們就是不想要跟妳相處,他們就是覺得還有其他更有趣的人事物,有時候真的無聊了,寂寞了,良心發現了,責任感出現了,他們才跑出來盡個男朋友的義務,不都一樣嗎?

 

講穿了就是不夠愛。

 

我常常會想如果我選擇了一個我知道他不夠愛我的對象,又或是我也不夠愛他,當我發現他劈腿時,我是否要扮演受害者的角色?

 

我覺得我做不到,我有什麼好驚訝、好痛苦的?也許自尊會受到傷害,也許會有不平衡的感覺,但對我來說不愛就是不愛,這不會是我突然發現的事實,為什麼人們同情的是有另一個女人出現,難道沒有另一個女人出現,而我不是他內心的最愛就不值得同情嗎?

 

如果我是受害者,從他不夠愛我就開始,不需要另一個女人的出現那麼戲劇化。

 

我真的不曉得,我身邊的朋友都是非常聰明的人,他們劈腿依然心細,甚至連手機都不用,就怕有多一筆通聯記錄,但我還是忍不住會想,他們藏得多仔細,身為他的女人真的沒有感覺嗎?真的沒有感覺這個人不眷戀自己嗎?對於這一切真的心甘情願嗎?真的幸福嗎?

 

這樣情況下的劈腿或外遇,真的有那麼罪大惡極嗎?

當然我不是為劈腿或外遇找藉口原諒,我也知道從責任和義務的角度上來看,兩個人承諾在一起甚至結婚,就該把持住自己,就該認份執行一夫一妻制的規則,否則當初就不該進入這種婚姻或感情關係。但是事情根本就沒那麼簡單,當你站在適婚年齡的關卡上,即使你發現自己不夠愛而想分手,也沒有人會認為這是一個好決定,你自己也會懷疑自己。

 

這好像第二者常常被攻擊懦弱,可是當他做出選擇是要第三者,攻擊就更多,顯然大家根本不是要第二者勇敢面對,而是要他將傷害降到最低,讓生活恢復到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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