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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佐木希爆發婚變,最後選擇原諒腥夫。(圖/佐佐木希IG)

佐佐木希老公的荒唐外遇理由/婚姻,綁不住人心

▲佐佐木希爆發婚變,最後選擇原諒腥夫。(圖/佐佐木希IG)

難怪離過兩次婚的史嘉蕾喬韓森才會說:「婚姻對我來說,只是在錢財上能保護自己罷了。」對照前陣子台灣重修刑法,把通姦除罪化,僅保留民法的侵犯配偶權(意指外遇那方還是要賠錢喔,所以台灣法律仍是有保障婚姻的),大概是如此。

對於法案,許多婦女大呼不公,覺得小三無法受到懲罰,但筆者認為:在婚姻裡信守承諾,始終是兩個人的事情,第三者真的是其次。哪怕對方再怎麼勾引,若一方如如不動,到底還是沒輒的。

筆者不想探討佐佐木希的選擇,畢竟婚姻是他們的,過程冷暖自知,只要當事者都沒說話,其他人是沒有辦法當法官,去論斷佐佐木希的「原諒」行為,到底是不是傻子、是不是委屈求全。

唯一能分析的,就是目前「資訊量比較大」的渡部建,他的發言其實反映了很多真相,除了「只要想偷吃,任何理由都可以是外遇藉口」之外,還有一個重點:婚姻,它無法規範某些視道德無物的人,大家不要再對婚姻抱持著美麗的想像。

既然這樣,我們還需要結婚嗎?有些看透婚姻的名人、文學家、思想家,確實最終選擇了不婚,因為他們發現,光憑一張紙,本就綁不住關係,所有規則都是人訂的,筆者也講過很多次這個論點。

但我還是認為,婚姻律法有其必要性,孟子不就說了:「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世界的原形已經夠混沌不明了,人類又有原欲,假設不訂下規則,有些沒有智慧與判斷力的人,他們很容易亂闖蠻幹、各行其道,最終傷人害己,大家都沒好處。

這就回歸到了上面筆者談的:規則,是用來保障權益;但人心,還是得靠自己守,只是人心的變數太多,為了預防萬一,還是需要權益去保護。

看到渡部建的婚後外遇、大放厥詞,其實就是反射了婚姻與忠誠度是兩個路子,期待大家一起思考,別再以為用「婚姻」就能綁住一個人的心了,頂多只能領個「心靈損失費」,不無小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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