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妹妹十九歲那年交了第一個男朋友,跟爸媽攤牌之前,先把他帶出來跟我見了一面。我像所有不能免俗的長姐一樣,各種旁敲側擊百般探詢,試圖從他每一次的對答和每一個小動作裡判斷他是個怎樣的人,對她又有多少真心。
會面結束之後,我跟她一起回家,路上我問:「你可想清楚了?他有那麼多兄弟姐妹,今後的家庭關係肯定很複雜,像你這種心思單純的人,恐怕會吃虧啊。」
她大笑:「我也不是一定要嫁給他啊,就只是跟這個人談戀愛而已,一起上課自習去圖書館,一起騎單車、念英語、穿情侶裝。我才十九歲,離談婚論嫁還早得很哪。」
是啊,她才十九歲。家長里短、茶米油鹽,哪裡是她這個年齡會考慮的問題。就算真的是一不小心傷了情,也自帶超強的自癒力,好得飛快。她的未來還有那麼長,才不會捆綁在某一個男人的身上。說來好笑,能將「談戀愛」和「婚姻生活」這兩個概念分開,好像真的是小女孩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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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個馬上要進入三十歲門檻的姐姐,有次在相親的時候,她遇到了一個讓她非常心動的人。那個男人從外表到談吐無一不中她的意,可最後讓這件事不了了之的唯一原因,卻是他不經意中透露的某個壞習慣。
她說:「要是再年輕十歲的話,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愛一場再說,哪怕最後分手了也不遺憾,可是現在早已沒有這樣的心力去冒險、去改變、去享受。兩個人互相打量一眼,不看喜不喜歡,只看合不合適。」
「冒險去愛一個人多累啊,改變一個人多難啊,」她怏怏地說,「還不如我一個人,日子過得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