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並不鼓勵分手後有任何失控舉措,然而,倘若沒有一丁點失控,那是否代表這段感情也無舉足輕重?而這樣一對並肩走了許久的男女,竟在分開之後,背對背之後,才對彼此、對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與理解。
如果說,失戀可以讓人學會什麼,這可能是最棒的收穫。
既然不得不分開,那麼至少分開了,還有一次真正了解對方的機會。那個過程可能很傷,很累,可能也會不知所措,但能夠有這麼坦誠相見的一回,那樣直視彼此血淋淋一面,好像也才算是愛得不枉此生。
誰說分手一定要優雅轉身呢?畢竟那優雅,多數時候也只是自己想像的,對方未必凝視。那一轉,得收拾住多少眼淚與心碎,只有自己知道。偏偏決定瀟灑了,竟也拉不下臉去向任何人討點溫暖。
人畢竟都是糊塗的,不糊塗就無法去愛了。而那分手之後判若兩人的表現,就像一團糊塗中難得的清明:原來,我曾深深愛著的,是這樣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