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條就是我人生的秩序,它不是絕對正確,但是符合我的性情和價值觀,所以當我做選擇的時候,會按照這三個標準去考量。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一切就有了答案。
如何實現自我?能夠在未來找到的那件讓你充分綻放的事情,無非就這三種:
你喜歡的。
你擅長的。
你眼下擁有的。
聽起來很簡單,但是喜歡什麼?擅長什麼?能接觸到的機會是什麼?這足夠讓一個年輕人去想好幾年了。
所以,一定要有耐心。
二十幾歲的時候,我們困惑的第二個問題是,不知道怎麼做自己。
跟朋友意見不合了,我該怎麼辦?
去道歉,回頭又嫌棄自己。堅持到底,又覺得自己很沒有氣度。
類似這樣的問題出現,都是自我比較模糊的一種表現。
我們不知道自己應該是什麼樣子,我們被社會的觀念綁架,被父母的看法干擾,被朋友和周圍人的目光挾持。
對自我的不確定性,讓我們又不夠欣賞和喜歡自己,於是,這一切猶豫都變成了自我嫌棄。
記得求學時期,朋友們很喜歡聚餐,每每這個時候我總是來回搖擺。
其實我不想去,一方面我不喜歡在社交上花費時間,另一方面每個月生活費就只有四、五千塊,吃一頓飯可能就要花去十分之一。不過,我不好意思拒絕。
一方面,我莫名其妙地認為社交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我又不想掃興。
後來我問自己的內心:你是不是真的很需要社交?
我讀了很多書,確定了一個答案,那就是需要。不是因為功利,而是因為和周圍人的聯繫,是你確定自己存在感的方式,和幸福本身有關係。所以不要盲目地被朋友圈的雞湯文煽動,放棄所有的社交。但是這個社交需求是不是只有透過聚餐才能滿足?
並不是。我有其他的途徑可以和朋友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