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離婚成功的人,他們握住操控人生方向的舵,不必再為不願意而委屈,不必再為過不去而糾結,事實上也有著另一種幸運,別以為離婚就如同辭職,一句「我不幹了」就能拍拍屁股走人,在這「勸和不勸離」的社會裡,多少想離婚的女性還在打官司、朝法院奔波,只因為老公寧願玉石俱焚也不放人。相較之下,能擺脫不愉快婚姻的人,還真需要某種程度的好運。
人生苦短,能順利做到斷、捨、離,那並不容易,也需要勇氣,尤其年紀愈大,膽量愈小,若不是真的下定決心,做盡努力,沒有人會輕易從多年的習慣或行為模式中破繭,給予自己一個新生的機會。最後,張清芳當初對外界認為她嫁入豪門,說:「我是嫁得好,但不是嫁入豪門。嫁得好是因為整個條件匹配,而不是下嫁或是高攀太勉強。」對於宋學仁曾送房、送遊艇,張清芳也回應:「自己一定要先給得起,給得起之後,拿什麼東西都不會心虛,人家也不會看不起。」一番言論讓我真心拜服,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她最終選擇從宋學仁身邊walk away的原因,因為:幸福,我自己也給得起,給得起之後,別人要收回,so what?我整體條件已經足以和幸福匹配。
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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