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寧可我什麼都不計畫、放空過日子,只要過得快快樂樂就好嗎?」在某一次老調重彈的口角中,我脫口而出。
「妳以為自尋煩惱的計畫可以讓我們的未來更好嗎?妳不快樂,我們連現在都過不好。」他說。
當下如同當頭棒喝。原來自以為有責任感,其實是變相的鑽牛角尖,根本無益於一段感情,只會讓對方也跟著痛苦罷了。倘若自己能多快樂一點,對方就能少擔心一點,也許更有心力去奮鬥,去修補生活對他的傷害,去用他也同樣快樂的方式對待你。
那時我才恍然大悟,生活盡是狗屁倒灶的爛事,日子是一步步踩在臉上的踐踏,讓自己快樂何其困難。快樂不是腦袋放空渾渾噩噩,而是人間再爛,身邊那個人終究會是你微笑的理由;有他在,你可以相信,生活中至少還有一件好事。
那樣的快樂,必須啟動很多身而為人寶貴的情感,例如珍惜,例如感謝,例如感情初始那最激動、希望將全世界的美好捧到對方面前的心意。而這些,時常在生活中被悄悄遺落了。
倘若可以拾回,倘若可以記起,倘若可以不忘,一段感情即使要結束,恐怕也不必歷經那麼多荒腔走板,就連緣滅也有令人流連之處。
不快樂,是許多裂痕的起始,因那訴說的是個再殘酷不過的事實:你我的愛已不值換來一份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