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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跟我在一起?

KK並不是沒有其他的追求者,但她就是喜歡那個男生,所以其他的追求者,她都沒有放在心裡,其他朋友勸她,不要把重心放在一個曖昧的對象,她嘴裡說好,但仍然為那個男生空出時間,只怕他臨時約她,仍然為那個男生,照顧她最討厭的貓,仍然為那個男生做便當,只因為他會忙到沒有時間吃飯。

KK的情緒就跟著那男生的忽冷忽熱,開始起伏不定,只要那個男生沒有跟她聯絡,她就會睡不著,但又不敢主動聯絡對方,怕對方覺得煩,覺得緊迫盯人,有一次四五天沒消沒息,KK就至少哭了三天,我說,就打給他吧~KK死撐著不打,然後對我說,這樣最好,就這樣不要再聯絡。

結果隔天,他一打來,KK就忘了要跟我去看電影,和他去吃飯。

我沒有怪她,因為我很清楚,我也很明白,她走過的路,我也走過,喜歡一個人,就是會如此的沒有志氣,就像不怕寂寞裡的莫子晨,但千萬不要笑別人沒有志氣,因為最後都會打到自己臉。

我問KK,妳還能撐多久?KK說她快撐不下去,但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哪有什麼不知道該怎麼辦,不知道該怎麼辦的不是怎麼做,而是你還不敢面對怎麼辦後的結果,曖昧只要放到陽光下,就只有兩種結果,一個就是手牽手走下去,一個就是見光死。

能夠手牽手當然最好,但見光死也不見的不好,置之死地而後生,把你的感情一直放在一個不會給你相同對待的人身上,沒有意義,除非你是蕭博駿,幸福的定義,就是不管有沒有在一起,都可以為她做事,從一個曖昧的人,變成一個長工,難道就不覺得自己可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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