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康永
我認識這麼多以表演為工作的人,他們當中比較被認可的,幸運地得到了「明星」的頭銜,再誇張一點,他們會被稱為「女神」「男神」。
起碼我認識的十幾位「女神」「男神」,沒有一個不自卑。
但他們沒有把「自卑」當成一塊揹不動的石頭,他們不介意開自己的玩笑,讓別人清楚地知道,他們自卑的點在哪裡。
當然,我相信他們也深藏了一些嚴重自卑的事,是沒辦法拿來開玩笑的。那是他們的地雷,踩到會爆炸。
但即使是藏在他們口袋裡的那些自卑,也沒有沉重到拖住他們無法起飛,反而可能促使他們更用力的展現自己。
那些石頭,一定曾經很重,重到小時候的他們,被拖到舉步維艱。但隨著自己長高長大,相對的,那些口袋裡的石頭,就不那麼重了。
關鍵在於:我們要長大,而不是讓那些藏在口袋裡的石頭,越長越大。
我有個朋友,是位明星,也被某些人稱為女神什麼的。她確實很漂亮,但跟任何漂亮或不漂亮的人一樣,她也永遠有煩惱。
「我跟他分手了。」她說。
我一邊品嘗著我的大蒜披薩餅,一邊覺得西方食物不太冒煙這件事,實在是缺憾。此刻有人要講分手的故事,那麼桌上的食物就一定要冒煙啊,那就是人間的煙火滄桑啊。
「我以為他對你很好。」我說。
「我跟他在一起,壓力好大。」她說。「他所有朋友學歷都好高,不是紐約這個大學的博士,就是倫敦那個大學的碩士⋯⋯」
「你是跟他交往,又不是跟他那些朋友交往。」我說。
「⋯⋯其實我以前也好想出去念書⋯⋯」她說。
「你現在很好啊,想念書,將來再找時間出去念就行了吧。」
「⋯⋯他媽媽,也瞧不起我。」她說。「他們那種家庭,覺得我們這種表演的工作,很丟臉。」
「嗯嗯,聽起來也就是個人云亦云的太太。你跟他媽媽就互相看不順眼吧,又怎麼樣呢?」
「行不通的,時間久了,他一定會被他媽媽和那些朋友影響的。⋯⋯唉,長大了,很難單純的談戀愛了,對不對?」
「你如果加入別入已經玩到一半的遊戲,當然就要照別人的規矩。但你也可以開始一盤你自己的遊戲啊。戀愛,本來就是一次開始的機會吧。」
在交往中感到自卑,當然很辛苦。
感到自卑時,不要只檢討自身的條件,而不檢討別人評鑑你的標準。如果你只顧著檢討自身的條件,那是檢討不完的。因為只要評鑑的標準有問題,再怎麼好的人,也永遠不夠好。
那個覺得自己永遠不夠好的標準,到底是誰訂的?
恐怕就是我們自己訂的。
我們從小不斷被鼓勵要有夢想,要向偉人看齊,要嚮往一個精采的人生。
這些種籽埋在我們的心裡,如人所願的話,會養成一個有意志力的上進者,但也免不了,會同時在這個上進者的心裡,樹立一個再怎麼用力伸手,也永遠搆不著的完美標準。
這個從小懸掛我們腦中的完美標準,成為我們一輩子想要做到的「理想的我」。只要跟這個「理想的我」一對照,我們就會發現自己的各種不夠好:不夠高、不夠會賺錢、對人不夠熱絡,皮膚不夠白,生的孩子不夠傑出,名片上的頭銜不夠響亮⋯⋯沒完沒了。
我們就是不會滿足。
人類能生存到現在,靠的就是「不滿足」,能弄到多少吃的,就盡量弄到,能控制多少土地,就盡量控制。
其他動物當然也會盡量的吃、盡量繁殖。只是人類的花樣多,除了吃與繁殖之外,我們還給自己找了很多任務,每項任務我們都不會感到滿足,所以人類遠比動物更上進,也遠比動物更自卑。
從小藏在腦中的那個「理想的我」,如果迫使我們永遠覺得自己不夠好,那我們就會同時收到鞭策與自責,鞭策使我們一直努力,自責則終於演化為自卑。
怎麼樣?我們是不是簡直想逼死自己?
不但要努力,還被設定為不能誇獎自己、不能認可自己。
看著在圓輪裡不斷跑、沒完沒了的跑著的松鼠,我們會忍不住發噱,直到我們領悟:我們是在看自己。
在關於自卑的故事當中,我最不買帳的一個故事,是安徒生童話的《醜小鴨》。醜小鴨從小生活在鴨同伴中,因為和其他小鴨長相不同,而受到排擠。醜小鴨去流浪,也因為沒有一技之長,而受到排擠,故事結尾,醜小鴨遇到一群天鵝,卻不但沒遭受排擠,反而受到歡迎,因為醜小鴨其實根本就是一隻天鵝!
你就是那隻在圓輪裡不斷跑步的松鼠,想逼死自己嗎?
呃,第一,長大並不會使一隻鴨自動變成鵝,不會使燒鴨變成燒鵝,也不會使醜小鴨變成大天鵝。醜小鴨長大,只會成為醜大鴨。第二,如果故事是一隻小鴨,從小長在天鵝群裡而受到排擠,後來終於回到鴨群得到接納,這樣起碼有「我不是異類,我只是從小沒對到組織」的寓意。但由小鴨長大才「發現」自己是天鵝,這純屬運氣好、背景硬、血統強。這故事安慰不了人。
快被自卑拖垮的人,怎麼辦?
我的建議是—把「理想的我」這四個字,去掉一半,它只是「理想」,不是「我」。
然後,把真的「我」組裝齊全—主要是把「我的缺點」都組裝進來。
真的「我」就跟炸雞是一樣有優點也必有缺點的,要又香又脆,那就一定同時有這麼多脂肪。要享受小狗的可愛,那也就要準備好塑膠袋親手撿小狗拉的屎。
我們是完整的人,不是超級市場裡去了骨的肉片,我們有優點也有缺點,而且很可能缺點遠多過優點。
我們就只是我們自己,不是高科技中心研發出來完成特定任務的機器人。
我們來活這一遭,是來感受生命,不是被派來參加奧運或月入四十萬的。如果我們在感受生命的同時,發現參加奧運或月入四十萬,能令我們更強烈的感受生命,那我們就往這樣的方向努力。但如果吸引我們的,不是奧運金牌、不是四十萬月薪,而是把別人打扮漂亮、或是想辦法把海水變成可飲的淡水,那我們就往那樣的方向努力。
我們腦中的那個「理想的我」,天曉得是小時候哪部動畫、或是哪個長輩,無意中塞進我們腦子裡的。那很可能是「異物」,會引起身體排斥的。
面對這樣莫名寄居體內的異物,不去檢討它,反而以它為標準,檢討我們自己,這當然不是「愛自己」,也不是「做自己」。這叫「接案子」「出任務」,它是合約上的甲方,我們是乙方。完成不了的話要不要賠款還是切腹?
「真正的我」就跟炸雞一樣,
既有香脆口感的優點,也有高脂肪的缺點。
圖/蔡康永 臉書
本文出自《蔡康永的情商課》如何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