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真的來高雄了。因為大學聯考受挫,擔憂的媽媽把他接來高雄補習、就近管教。我感覺我哥那時候的確有「變壞」的傾向,書包帶子故意耍酷的拉的死長、穿喇叭牛仔褲、抽煙……所以我總是離他遠遠的。我媽為了讓我哥「振作」,帶著他去金子店當場摘下自己脖子上的金鍊子,折成現金,替他交了補習費――那段「光陰的故事」的情節,就是我哥的真實故事,說起來我媽應該可以做很屌的編劇。
而我哥果然從此發奮唸書。但還是與我保持那種「很近的遙遠」。
那段時間我超吃醋。我覺得我媽要不重男輕女,要不,我可能是撿來的,我哥才是親生的,她每天細心的料理著我哥愛吃的東西,什麼都最先想到我哥。直到我在媽媽的小盒子裡發現了一張照片,是我哥的大頭照,小學三年級,很矬。照片背後寫著――
「媽,我好想你。毛毛」
我突然懂了。大哭一場。哭我哥的思念,哭我媽的自責。據說我媽離開我哥時,我哥才三歲。
我突然好想回到我發高燒的那個晚上,跟我哥說:
「毛毛不要怕。我把幸福還給你。」
可我根本做不到。不管是讓時間倒流,或者把失去的幸福還給我哥。
我只能遺憾,遺憾我跟我哥,始終無法回到那一晚的親密。我常在想,我哥是否嫉妒過我?我不敢問他,但有件事,我卻始終難以抹滅。在我媽開麵店的那段日子,換我到了談戀愛的年紀,我哥已定居高雄。有一天,我急著去約會,可是店裡還熱鬧,我哥要我晚點去,我不肯,正經歷生命中另一個磨難的他,舉起了手,當著滿店的客人面前,打了我一耳光。
現在我知道了,那不是妒忌,而是「教我珍惜」。
但,事件之後,我跟我哥從疏遠到疏離,接著時空交替,他在高雄、我到了台北。有一天,我接到大姊的電話,那時,我正在屏風表演班導演第一齣大型舞台劇,新聞發佈後,上了報紙藝文版,版面上對我的報導篇幅頗大。大姊在電話裡說,我上報那天,我哥打電話給她跟二姊,問她們有沒有幫我收集報紙,大姊說「什麼報紙」,我哥大發雷霆:
「你們都不關心丫頭!你們是怎麼作姊姊的!」
我在電話彼端沈默著。其實我哭了。哭了許久。我果然是他唯一的妹妹。
母親走後的那49天,他與我守在台北。我們每日摺著紙蓮花,每日聊著母親,他說:
「你是媽最愛的。她從來沒離開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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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2014.8.8起 讀他們的故事 看我們的心動
台視 周五晚22:00│八大綜合台 周六晚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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