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盧思浩
因為沒有課業,連魚缸裡的魚都顯得那麼可愛;因為在你身旁,連街邊的樹都像在談戀愛;因為你在身邊,連空氣的味道都是甜的。因為有了瑣事,連藍色的天空都像是烏雲密佈;因為你轉身離開,連街邊的樹都像在嘲笑我;因為失去聯繫,連空氣的味道都是苦的。
1
小雲分手的時候,把我們都拉出來,一邊胡吃海塞,一邊控訴:「我靠,老娘花了整個大學跟他在一起,怎麼說分就分了。」
我說:「小雲,妳別張口閉口就『老娘』,這跟妳的氣質不符。」
小雲白我一眼,愣是讓我把接下來想說的話吞了回去。
「老娘為他做早飯,老娘為他洗衣服,老娘他媽的還給那傻X織過毛衣。」
「老娘陪他去網咖,什麼都不玩就在那邊陪他,我還熬夜陪他玩。」
「……」
接著她就罵不下去了。
再然後她就點了一堆雞尾酒,自顧自地喝起來,邊喝邊挨個兒敬酒,我們哪見過平日內向的小雲這個架勢,一個個都乖乖拿起酒對小雲說:「今天妳是大姐,我們都乾了,妳隨意!」
但小雲每次都是一飲而盡。
我不知道這樣的陣勢持續了多久,在我看來像是經過了一個世紀。直到小雲突然停了下來,拍著桌子對著酒吧前彈鋼琴助興的帥哥大喊:「你他媽的彈的都是什麼,難聽得我都想哭!我沒騙你,你看著啊,你看著啊,我這就哭給你看!」
我們剛給小哥賠完罪,就聽到小雲痛哭流涕的聲音。
2
大嘴是我的高中同學,上次我去上海他也來聽我演講。這廝作為一個男人,居然留起了辮子。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廝的辮子居然紮在頭頂。我和包子吐槽了他不下二十遍,可他依舊不為所動。
聚會就要喝酒,喝酒就要去酒吧。那天我們去了靜吧(*即聽音樂的酒吧,有別於跳舞的鬧吧),有個酒叫「弄死你」。大嘴毫不猶豫點了五瓶,說是想看看這酒到底能不能弄死他。本來我們幾個酒量都不算小,我也沒多想,就給自己和包子也各點了三瓶。
光喝酒實在無聊,我就提議玩遊戲。作為一個從小到大的理科男,大嘴唰的一下從包裡拿出撲克牌,一臉嚴肅地說:「我給你們推薦一個刺激與智慧並存的遊戲。」
我和包子被他的表情吸引,滿懷期待地等待他介紹這個遊戲。
這廝唰唰唰唰在桌上擺好了四張牌,我和包子繼續滿懷期待地看著他。
突然他一拍桌子:「4×3+2×6!哈哈哈哈,你們輸了!」
我們這才反應過來這廝居然玩的是24點!這他娘的也太欺負包子了!
不過大嘴從頭到尾就贏了這一局,喝著喝著酒沒了,他順勢就喝完了我和包子的酒。
他說:「我喝了十一瓶『弄死你』,我還是活得好好的,哈哈哈哈,我要打給我前任,告訴她,十一瓶『弄死你』都弄不死我!」
我和包子對視一眼,從對方的眼神中都讀出了「這人是神經病吧」的信號,但我們都沒有勸他。
我們吞了一口唾沫,等待著狂風暴雨的到來。
只是電話一撥通,大嘴的聲音突然溫柔起來。整個對話過程平平淡淡,他也沒提今天輸慘的事,只是說著:「我和朋友在外頭。」
他問:「妳過得怎麼樣?」
他說:「那就好。」
他回:「我過得特別好。」
沒到一分鐘,兩個人的對話就此結束。
掛了電話的大嘴說:「其實我過得一點都不好,哈哈哈哈哈哈……啊……我操!
還沒笑完,他就滾到了桌子底下。
3
胡幽幽是我的朋友中最正常的一個,不哭不鬧不自尋死路,只是常常去追演唱會。
之前的演唱會,她都是和前任一起看。
今年的演唱會,她卻是孤身一人。
她說自己有時還是會打電話把自己想聽的歌和對方分享,可最近終於忍住了。
她說自己有時無比羨慕那些在看演唱會時可以隨時打給對方的人。
當你想念一個人時,能夠隨時去打擾,而他也會給你回應,這本身其實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想有很多人想念一個人時,都不知道怎麼去聯繫吧。怕是打擾,所以才有不打擾是我的溫柔,儘管這溫柔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總有些人會這樣,遇到一個人滿心歡喜,以為遇到命中註定,卻又擦肩而過。
總有些事會這樣,你有著千千萬萬的你以為,可結局偏偏給你一個不可能。
剛開始時無話不談,到後來無話可說,兩人面對面卻像隔著千山萬水。
多少人說要忘記,卻又一遍遍地聽一起聽過的歌、看一起看過的電影、去一起去過的地方。多少人說了再見,揮別了那個人,轉頭又把自己困在回憶裡。口口聲聲說要忘記,在心裡卻從未捨得。
告別時都愛強裝灑脫,告別後都在強忍想念,躲得了對酒當歌的夜,躲不了四下無人的街。
熱戀時我們都是段子手,嬉笑怒罵互相吐槽;失戀時我們都變矯情狗,被回憶戳得渾身疼。
失戀有千萬種,每個人都在等。
等的不是誰誰誰回頭,等的都是自己和回憶和解的那天。
BGM: 五月天〈志明與春嬌〉
本文出自《離開前請叫醒我》春天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