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一個講座,中年男老師在講座裏面說,“我真不理解現在的年輕人,背著一個LV擠地鐵是個什麼心態?背LV的人哪里需要擠地鐵。”
老教授大概對於包包有什麼誤會,如果他去香港地鐵上觀察一番就會知道,背著大牌包袋,或者全身都是名牌的年輕人太多了,都是坐地鐵回家的。
背大牌包和擠地鐵沒有什麼關係,有的人是喜歡那只包的樣子。
有的人是嫌太堵車。
有的人是把包包當做防身的武器。
是並肩戰鬥的夥伴。
№1
我在瑞士上學的時候,同寢室的是個新加坡女孩。
叫她A小姐吧。
A小姐的祖籍是廣東潮州,從小父母之間都用她聽不懂的潮州話交流,所以在異國他鄉見到我之後,格外有親近感。
而且可能都是華人的緣故,A小姐跟歐美人不太相處的來,不喜歡那種每天晚上唱歌喝酒嗨到半夜,第二天早上起來大家還是點贊之交的感覺。
所以我們走的很近,我跟著A小姐學英文,她跟著我學中文。
A小姐是南洋理工有名的可愛女孩,她很上進,每天就是抱著書本到學校看書,我們回家後一起做晚飯,晚飯後跟我學會兒中文,聊會天。
我們學期快要結束,這也是A小姐大學最後一年,她說她要去Foxtown買一個Prada殺手包。
是她媽媽的意思,而且在歐洲買比較便宜。
當時我23歲,只覺得買個這麼貴的包包浪費。
小女孩初入職場就要用這麼貴的包,這不就是虛榮嗎。
難道我們埋頭苦學這麼長時間,不能用能力證明自己??
她瞪大眼睛說,需要的,不然會被人看不起。
是我以後會做律師這一行,很勢力的,背個好包,就沒有人因為你是新人敢隨便欺負你。
№2
以貌取人的社會,你穿什麼戴什麼,代表著你是誰。
好幾年前,我和一個銷售經理聊天。
他做廣告行業的,現在非常非常有錢。
當年輕人掙到第一份工資應該去做什麼?
他說,女人應該去買個一眼就能被人看出來特值錢的包。
男人應該去買塊手錶。老頭才帶綠水鬼,年輕人買個卡地亞藍氣球。
不要穿西裝,正式偏休閒就好,但是男人之間的較量,一抬手就知道了。
你出去談事,殺入江湖,別人首先看你身上的裝備。
你的裝備越高級,越可信,越讓人不知你城深幾許。
№3
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昂貴的意義在於它能壯膽。
最有錢的太太是隨便穿的,因為她不需要討好任何人。
可是當我們還是為生活奔波的女子的時候,需要穿上最好的衣服,因為我們需要討好這個世界。
保護我們愛的人。
美國人類學家寫過一本暢銷小說叫做《我是一個媽媽,我需要一只鉑金包》。
作者本人是人類學的博士,她結婚之後,和老公搬到紐約有錢人的聚集地上東區去住,發現這裏的女人人手一只愛馬仕鉑金包。
這是打入圈子的標配。
她是大學老師,丈夫是公司中層,他們剛剛生了孩子,買了房子,他們支付一只愛馬仕非常吃力。
但是她還是努力給自己買到了一只愛馬仕。
為什麼?
因為在紐約上東區,愛馬仕是女人的武器。
你可以不用來打人,但是起碼用來防身。
保護你自己不受那些碎嘴闊太太的流言蜚語。
保護你的孩子不被有錢人家的孩子霸淩。
№4
很做作,確實。
不過,這在人類學上都是有依據的。
根據科學家的觀察,同為靈長類動物的黑猩猩,會通過外在的東西給自己加持。
黑猩猩Mike是一只新來的黑猩猩,它瘦小又沒有根基,只能是被群體欺負,直到有一天,它發現了一只屬於自己的包包。
其實是一個被人類丟棄的輕煤油桶。
Mike非常聰明,它發現了這個東西,而這個東西就連最厲害的黑猩猩都沒有。
因為獨一無二,因為稀缺,顯得昂貴。
它就這樣鎮住了同伴,並且推翻了原有的王,成為新的統治者。
這說明什麼?
一個好包,一件稀有品,可以爆發出強大的威力。
我不是在為消費主義鼓吹。
只是在說,當我們不夠強大的時候,需要外力來壯膽。
名牌包,昂貴表,都是我們上陣殺敵,披甲凱旋的武器。
像是圖騰一樣保護努力拼搏的姑娘們,不受其他物種的傷害。
是的。
背著LV的包,帶著15萬塊錢的表,依然是擠地鐵,討生活。
起碼讓人心安,看到了吧,我在為一個更好的自己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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