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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喜歡,就一定要在一起?

小芳對我冷哼了一下,妳喜歡一個人的時候,都不會好好觀察一個人嗎?那妳還好意思說妳喜歡他嗎?呃…我無法反駁,我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他放屁我都覺得香,只會猜他都吃了什麼,根本沒有去想說要觀察他什麼。

她說對於感情,他像風箏,但她最不會放的就是風箏,他有點大男人主義,但她也有自己的聲音,他習慣獨自承受壓力,但她覺得兩個人在一起,要一起承擔,他們光是聊到女人結婚後應不應該出來工作,都能辯上一個多小時,他不能認同她的觀點,她不能接受他的想法。

小芳說她還是很喜歡他,但她發現,和他相處是辛苦的。

我說,搞不好在一起之後,就會改變了。

Fine,我一講完,她又冷冷的看了我一眼,然後說了一句,「欸,我認識妳十二年了,妳白目的個性有改過嗎?我也沒有叫妳改過,尤其是妳天生就有的本質,我們是朋友,所以我願意接受。」

這句話聽起來很感動,但就是好像又有哪裡不對,我好像就這樣被罵了白目,但我承認,我是滿白目的,只不過是sometimes。

喜歡一個人,很容易,但要跟喜歡的人相處,就變的不太容易,愛或喜歡,都會因為生活的雜瑣而消磨,若是兩個原本的觀念就不同,光是溝通就有可能是一場戰爭,沒有人喜歡戰場的日子。

要不要在一起這件事,他們兩個人在電話裡,討論了好久,最後還是決定繼續朋友。

小芳很清楚自己的個性和忍受度,所以老實說,當她拒絕喜歡的人的時候,我其實一點都不訝異,只是我們的理性常被自己的慾望困住,很容易就被慾望牽著走,因為我們都期待,愛可以改變對方,但我們卻不想自己被改變。

她現在還是很喜歡他,但她決定守在朋友的位置上,看著他在工作上發光發熱,看著他在生活裡忙碌的穿梭,偶爾聊聊天,知道彼此的近況,這樣就夠幸福了。

才剛稱讚她理性,結果她比我浪漫的更無可救藥。

的確,喜歡一個人,是一件很快樂的事,至於喜歡之後,我們仍然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和自己的喜歡相處,彼此都幸福,那就夠了。

在一起,其實不一定是最圓滿的結果。

本文出自SHARONWORD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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