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覺得女人要偷吃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一旦東窗事發,不但要面對丈夫的指責,也會背負輿論的壓力,無論如何,平平都是出軌,社會對男人的包容力還是比較多的,若是女人,下賤、破麻、淫蕩……種種羞辱和難堪的字眼得照單全收,她得付出人格名譽全毀的代價。因此,面對外在的誘惑,絕對會先經過深思熟慮,並且做好最壞打算,倘若採取行動又東窗事發,丈夫幾乎不會原諒,家也不用再回去。所以,若不是有終結婚姻的覺悟,一般女人大多不會、也不敢外遇。另外,女人較傾向於性愛合一,就算她當初懷抱玩玩的心態,也會因為有了肉體關係而對小王產生依戀,假使此時孩子大了,對老公不再有情,連經濟都能獨立,對婚姻自然是忍無可忍,無需再忍,直接選擇跟別人遠走高飛。
男人外遇是為了要維持婚姻,女人外遇是為了要終結婚姻。雖然不能用短短兩句話結論男女出軌要的究竟是什麼,但我覺得也不失其參考價值,而且有幾分道理。無論如何,外遇不能合理化,想繼續嚐鮮就別輕易簽字畫押、踏入婚姻,如果在婚姻中遇見自覺更好的對象,有種,先離婚,也別腳踏兩條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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