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上一篇《保險理財篇1》有提到保險的核心功能、主要商品類型以及終身險和定期險的差異,還有列出妳可以思考的保險問題,畢竟先掌握每個保險類型的防禦重點,才有辦法進行下一步的規劃,所以接下來我們要概述保險商品的基本類型,並從最重要的壽險開始。
壽險2大功能:死亡和完全失能給付
壽險的核心功能是抵禦因意外或疾病而不幸造成死亡或失能的風險,若被保險對象在壽險保護罩的存續期間內死亡或完全失能,就可以依保險商品的內容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
壽險適合的族群對象包括有房貸、負債、孩子教育金或父母照護費用等家中經濟支柱者,在面臨死亡或完全失能的風險時能夠轉嫁重大經濟風險。
我們清楚壽險若死亡就有理賠,不過什麼情況才算完全失能呢?
完全失能比死亡更可怕
一般我們對完全失能的理解,最直觀就是植物人,不過若依照保險「完全失能程度表」的定義,符合以下情況也屬於完全失能:
- 雙目失明
- 四肢失能或缺失部分肢體(編按:例如缺失兩手或兩腳、一手加一腳等)
- 永久喪失咀嚼功能或言語機能
- 中樞神經系統和胸腹部因留下永久性的嚴重障礙或傷害,導致終身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要旁人周密照護者。
之所以會先花一些篇幅概述完全失能,是因為就風險層面來看,完全失能的狀況會比單純死亡更危險,因為完全失能依嚴重程度,有可能會產生額外的藥物、輔具、醫療耗材和照護人力的費用,長期下來,對妳或整個家庭都會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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