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跟我約會了好幾個月的男生做了一件很可惡的事,我很想知道你的看法是什麼。我們互相喜歡對方,至少我是這麼認為。他跟我讀不同的學校,我們是在一場足球賽認識,而且一見鍾情,很快就變得形影不離,做什麼事都在一起,我無時無刻都想著他,他說他也是。但是幾天前,我收到他的一封電子郵件:「很抱歉我不想再繼續跟你約會了,我們之間進展得太快了,我還沒有準備好要安定下來。我本來想打電話給你,但是我覺得寫信對你應該比較好,在人生未來的路上,也許我們還有機會再見面,但是至少現在,我需要一段時間冷靜,希望你不要恨我,我真的很抱歉,也會永遠愛你。」
很誇張吧?從收到信開始,我的眼淚就沒停過,我很氣他也氣自己,覺得自己真是白痴才會愛上他。你不覺得用電子郵件分手是不對的嗎?我覺得他欠我那麼多,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姐姐說我應該忘了他,但是好難。
你會怎麼做?
l 忘了這個人,用最快的速度找到另一個人來取代他,讓他出醜!
l 學著下次不要再看錯人。
l 每天無時無刻只想著一個人很蠢。
這個男生分手的方法違反了人生準則三「尊重別人」。他不關心你和你的感覺,漠視人生準則五「要愛人」。雖然他說用電子郵件分手是為了你好,其實應該是對他比較方便。跟人分手從來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除非是因為受虐,但有時候即使那樣也不見得簡單)。在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我們應該盡最大的努力去考慮對方的感受,用最尊重對方的方式來分手,也許會很為難,但是應該要見面談,至少也要透過電話,在這種情況下利用電子郵件完全就是不對的,這表現出他的不尊重、殘忍和自私。
有時候,我們的確可能會太快就陷得太深,即使是連續幾個月密集的約會,也很難真正了解一個人,更何況,有些人是會偽裝自己的。
我們在這本書中一直提到,這些人生準則不只是關於我們如何對待別人,也是如何對待自己。對於一個還不是很了解的人就投入太深的感情,會讓人在情感上變得脆弱,這對自己並不好。了解自己的需求並沒有不對,像是安全感,但是下次對另一個人動心時,記得多愛自己一點。我知道在你覺得遇到命中注定的那個人時,會很難克制自己的情感,最難的就是在自私和無私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長久下來,太偏哪一邊都不會有好的結果。
還有,如果他在「人生未來的路上」又跟你連絡,而且想要復合,想一想:未來的行為的最佳預言者就是過去的行為。他已經告訴你他是個自私的人,是的,人可以、也會改變,但僅限於當他們體認到自己有問題,而且願意下工夫去改。你一定要找到很堅強的理由與證據,才能再相信他一次。
本文出自《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學校沒有教的33則品格練習題》漫遊者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