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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心、順性

 

文/大腳
 

 一個向來非常支持我同志身分的朋友有一次花了很長的對話篇幅,謹慎、委婉地跟我提到:「很多人都說,同性情誼常常都是情境式的,很可能剛好就是有一個同性讓妳很喜歡,或是身邊同性比較多,所以才…」說到最後她自己都說不下去。

很多人對於「非天生同性戀」已經有很多辯論及反駁,其中包括一些很有趣的分類:情境式的同性戀、偶發性的同性戀、金錢交易的同性戀及意念性的同性戀等,在在加深「同性戀是非自然的意識選擇行為」一概念,其實我們只要把這些語言中「同性戀」換成「異性戀」就會知道並瞭解,這些行為不只發生在同性戀者的生活中,在異性戀者的生命裡也隨時發生。這些辯論在這裡就不再多說。

我比較想談的是,在某個時間點想做某件事,為什麼需要理由?

我記得國中快畢業的時候,導師希望大家多花一些精力在讀書拚高中上面,所以跟全班同學說了一句話:「想想你們國小畢業時花了那麼多時間寫的畢業紀念冊在哪兒?」希望點醒大家,不要再浪費時間寫畢業紀念冊了。高中時參加學校的樂隊,教官跟我們說:「學樂器當然很好,不過有幾個人能以音樂維生?」如果一定要理由的話,我想當時我應該經歷了「情境式捨不得同學」與「情境式喜歡音樂」兩個症狀,不過顯然這兩個症狀並不如「情境式同性戀」來得受到矚目,因為網路上根本沒有人討論。

受到環境及氣氛的影響會讓很多人在很多時間點做出很多不一樣的事,這不是本來就很自然嗎?很多人到了國外就變了個人,很多人接起電話就變了個人,很多人到公司就變了個人,也有很多人到了百貨公司週年慶就變了個人,每一個面向都是真的,每一個面向都是自然的。

如果我們定義有情境式的同性戀,就一定有情境式的異性戀;如果我們認為沒有情境式的異性戀,情境式的同性戀也一定不存在,因為「情境」要嘛就存在於社會每一個人的生活中,不然就根本沒這回事。

我認為只要是順心、順性,所有的決定、選擇都是好的,也都值得被尊重。

圖為電影「為巴比祈禱」闡述一母親從無法接受自己兒子是同性戀、極力「矯正」他,到後來兒子自殺讓她瞭解並反省社會與自己壓迫同志的事實,進而成為重要的同志權益推動者。照片來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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