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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不夠喜歡妳的人交往,受傷也是自找的

也許來往密切有時候會給人錯覺,但我很肯定我不喜歡他,只是我也不懂我那有何不可的個性多可怕,當他提出在一起的要求,我也不知道我在無所謂什麼,就說好。

 

他是第一個,不是我自己追來的男朋友。所以總是有人說女生主動就不會被珍惜,但這個定律在我身上剛剛好完全相反,我唯一沒有主動的那次,才讓我見識到不被珍惜的極限。(但再幾年以後我明白,是我對主動和被動的解釋錯了)

 

交往第二天,老天又給我一個跡象,但我還是不跑。我記得第一天晚上吃完宵夜,走回宿舍,我問他要不要騎我的腳踏車回去,不用走那麼遠,他說好,就騎走了。

 

隔天,再次無消無息一整天,我一整天上課都沒有腳踏車可以代步,走路我是無所謂,只是我在想這個人到底怎麼回事?晚上我真的受不了就打電話問他這件事情,他只說他今天沒有去學校上課,所以沒有出宿舍。

 

這是回答嗎?

 

到底我在幹嘛?

 

交往第三天吃完晚餐,他說他想回宿舍打電動了。

 

到底我在幹嘛?

 

交往兩個禮拜,我們為了一件事情有點小爭執,我悶著不講話,他很帥氣就留我在路上,掉頭離去。重點是,是騎著我的車掉頭離去。

 

我記得我走到椰林大道上,蹲下來哭,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在幹嘛?而後來三、四年的日子裡,我這樣崩潰痛苦的次數,我算不出來有幾次,如果要形容,我只能說我回頭想這段日子,我就是在哭、在痛苦。

 

我常常告訴分手的人一句,沒有什麼不甘心。

 

這短短七個字聽起來像是風涼話,像是我無法感同身受所以能夠冷靜地置身事外,誰知道我花了多久時間才得到這句話。

 

因為不甘心被人如此對待,我始終抱持著我要你離不開我時再離開你的想法,也因為這個心態,我可以苦苦糾纏他多年,他始終可有可無,是我不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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