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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直白,前任的東西如何處理,是不需要請示前任的,尤其是被分手的一方。(圖/Shutterstock)

戀愛終極法則:別拿著放大鏡找愛情!

我沒法回覆櫻桃的這些問題,我不知道一個前任為什麼還會說晚安,也許他就是禮貌一下呢?
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給地址,也許他就是喜歡收前女友禮物呢?
我更不知道在他已經不叫老婆,也不會哄妳的今天,為什麼會打電話叫妳起床?也許他太無聊呢?
我知道,櫻桃希望我告訴她,她的前任依舊「愛著她」。我如果瞎編點什麼邏輯,從專家的角度幫她證實一下這個偽命題,那她一定會非常高興。可是我不能,我不想撒謊騙她,也不希望她自己騙自己。
朋友湯小姨說過這樣一段話:「我知道你分手了不甘心,還想和對方『做朋友』,一個無名無分卻無怨無悔喜歡著人家的朋友。
但那些拿來說服朋友閨蜜,用來證明對方喜歡著你的蛛絲馬跡,請你不要再提起了。
只有作奸犯科,不想承認的壞人,才需要分析蛛絲馬跡來確認。真正喜歡你的人,從來都是熱烈而明顯的,如萬馬奔騰,敲打著你的心。
需要用個放大鏡來尋找的愛情,不是太渺小,就是根本不存在。」

我有一個身家上億的朋友鮑總,在閱盡「網紅臉」後,深深地愛上了一個樸實的女孩。
女孩長相不算漂亮,心地卻十分的善良。家庭條件不錯,卻從不穿太過華麗的衣服,約會時也儘量幫他省錢。
鮑總感覺遇上了真命天女,然而這位「夜店把妹小王子」卻在這段真情裡一籌莫展,二十四小時發消息給我,讓我幫他做「愛情參謀」。
某天女孩說:「我覺得你今天晚上有點不高興。」
鮑總當然不高興了,因為在飯局上,另外有個朋友要了女孩的微信。
鮑總回女孩:「也沒有,可能我這個人比較自私吧,有時候我很害怕自己的東西被人搶走。尤其這個人還是我的朋友,我這麼眼睜睜地看著,感覺自己好無力。但是在喜歡的人面前,我又做不了什麼……」(以下省略八百字)
女孩:「…… 」
鮑總:「沒什麼的,妳就告訴我,我什麼都接受的,哪怕是最殘酷的結局!」
女孩:「沒什麼事,不好意思讓你不開心了,早點睡吧,我也累了!」
鮑總卻睡不著,感覺天都要塌下來了,趕緊打電話給我,讓我幫他出招,我看了聊天記錄,恨不得賞他兩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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