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涉嫌持有2259部兒少性影像,被起訴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6日二審開庭,黃子佼戴著帽子、口罩現身,穿著跟前5次出庭時相同的藍色襯衫,面對媒體追問始終不發一言,僅對著鏡頭鞠躬。
黃子佼先前一審時堅決否認犯案,但這次二審開庭,他改口承認部分罪名,對於違反個資法的指控則依然不認,也持續爭辯「下載時不知道是未成年」。據悉,黃子佼當庭和其中一位被害人達成和解,但面對其他被害人要求道歉、拿出2000萬成立相關基金會,以遏止未成年性影像傳播時,他都予以拒絕。
雖然黃子佼一審否認犯案,但法院認為他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犯行嚴重,且明明在檢察官偵查時認罪,到了法庭又改口,看不出悔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對於此判決結果,台北地檢署和黃子佼皆提出上訴,黃子佼方持續力爭輕判和緩刑,下一次開庭日為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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