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單依純在3月28日的深圳演唱會上,因未經授權翻唱李榮浩的歌曲《李白》而引發版權爭議。團隊事前已被版權方明確拒絕授權,卻仍強行在演唱會上演出,被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定性為「強行侵權」。此舉讓網友聯想到另一位歌手張韶涵,以及她過去對版權規則的嚴正立場。
網友翻出張韶涵過去的採訪與發言,她曾多次強調「商業翻唱必須提前獲得授權並付費」,且一直以身作則,例如她在翻唱趙雷的《阿刁》並使其爆紅之前,就主動聯繫趙雷並簽署正式授權合約,完整走完法律與付費流程。對比單依純團隊「被拒絕後仍演唱」的行為,顯得格外諷刺。
單依純事後發文道歉,將責任歸咎於「未親自核對授權文件」的疏忽,並承諾停止演唱該曲及支付賠償。然而,作為演唱會的總監製,她被認為難辭其咎,也暴露出團隊在專業流程上的重大漏洞。相較張韶涵,不少網友直言「看出人品差距」、「別的歌手都知道,就單不知道?」。單依純這次的教訓,或許能成為產業重塑規則意識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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