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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北校園割頸案二審改判,再度引發社會各界議論。(圖/擷取自iStock)

校園割頸案二審改判引眾怒!家屬悲憤「司法已死」!梁家瑜律師:12年已是《少事法》框架下的重判

2023年新北校園割頸案二審改判郭姓少年12年、林姓少女11年,刑度雖較一審略增,卻與社會期待有巨大落差。資深家事律師梁家瑜指出,此判決反映了《少年事件處理法》中「教育優先於懲罰」的立法兩難。在現行法律強制減刑的框架下,12年刑期已趨近少年犯殺人罪的量刑天花板,揭示了制度設計與情感正義間的鴻溝。

為何少年殺人判不到無期徒刑?《少事法》的強制減刑邏輯

針對社會大眾最不解的「刑期過輕」疑慮,梁家瑜律師開門見山指出,法律對「未成年人」有一套完全不同的衡量標準。

  • 法律強制減刑: 依據《刑法》第18條,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人「得減輕其刑」。在實務上,這幾乎是法官量刑的必經過程。
  • 從報應到矯正: 《少事法》的核心精神是「以教育代替刑罰」。法律假設少年心智未成熟,具備較高的矯正可能性。
  • 刑期對比: 成人殺人罪起點多為10至15年,甚至無期徒刑。然而少年犯在減刑後,判處12年已屬司法實務中的「重懲」,並非輕縱,而是受限於法律框架。
▲被害者家屬悲憤怒控「司法已死」。(圖/翻攝新聞畫面)

判決與家屬痛點:司法真的在保護壞人嗎?

被害家屬悲憤控訴「司法已死」,質疑《少事法》淪為加害者的保護傘。梁家瑜律師從多年處理兒少案件的經驗出發,解析家屬最感不公的兩大痛點:

  1. 「非真心」的道歉: 家屬痛批少年是在法官引導下才道歉。梁律師分析,少事庭法官在審理中扮演「家長」角色,試圖引導少年悔改,但在被害者眼中,這種經由制度引導出的悔意,往往缺乏真實的生命重量,難以撫平喪子之痛。
  2. 重罪移送的界線: 雖然割頸案已因「殺人重罪」移送檢察官並進入刑罰體系,但《少事法》仍規定少年在服刑期間與一般成人犯分開,且有縮短刑期等優惠,這讓家屬感到公平正義被制度性地剝奪。

梁家瑜律師建議:面對司法困境,社會該如何避雷?

身為兒少家事專科律師,梁家瑜認為此案是推動「司法與社會對話」的契機。她提出以下關鍵 know-how 供大眾參考:

  • 如何看待量刑? 大眾應理解法官並非「判不下去」,而是「無權超越法律」。若要改變刑度,必須從修法(如調整少年犯減刑門檻)著手。
  • 校園安全的預防機制: 比起事後判刑,更應關注《少事法》中「預防少年偏差行為」的前端輔導是否失靈。
  • 家屬的權益保障: 在少事案件中,被害家屬往往感到孤立。梁律師建議,家屬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在訴訟過程中強化陳述意見,確保受害者的聲音能進入法官的量刑心證中。
▲在少事案件中,被害者家屬往往感到孤立。梁家瑜律師建議,家屬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圖/梁家瑜律師提供)

正義的距離,是制度與人心的總和

「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審判。」梁家瑜律師感嘆,12年的數字在法律人眼裡是重判,在父母眼裡卻是孩子生命的廉價標價。這並非單一法官的偏頗,而是我國兒少司法制度在「保護少年」與「社會正義」之間尚未找到平衡點。在制度完善之前,法律人與社會大眾的持續監督,是推動司法改革唯一的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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