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今日偵結藝人NONO(陳宣裕)涉嫌性侵案,認定其在2011年至2013年間,分別於台北市中山區某會館及自駕車輛內,對兩名女性犯下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行,依法提起公訴。檢方特別指出,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根據檢方調查,NONO於2011年間在中山區某時尚會館消費時,利用身高體型優勢,將提供按摩服務的女性員工強壓在美容椅上性侵得逞。被害人當場哀求「你不要這樣,我很害怕」,卻得到「我比你更害怕」的回應。另起案件則發生在NONO駕駛的白色賓士車內,他對一名因社群互動而結識的女性強吻並猥褻,更出言「你的觸感真好」。
本案曾歷經曲折偵查過程。去年MeToo運動期間,多名被害人陸續挺身指控,其中10人正式提告。北檢最初以罪證不足為由不起訴,經高檢署兩度發回續查後,士檢最終認定具體事證明確。檢方強調,若非2023年社會氛圍轉變,被害人恐仍難以突破心理障礙出面指控。
特別引人關注的是,檢方起訴書中嚴詞批評NONO犯後態度。即便面對多名被害人指控,他最初仍全盤否認,直到事件延燒才在社群媒體發表「停止演藝工作」聲明,但偵查過程中始終未展現悔意。檢方認為,此案不僅涉及個人犯罪,更反映藝人濫用社會影響力的惡質現象。
目前NONO另涉強制性交未遂案已一審判刑2年6月,正由二審審理中。今日新增的兩項罪名起訴,將使案件規模進一步擴大。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數罪併罰成立,刑度可能相當可觀。全案後續將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社會大眾持續關注司法如何回應這起演藝圈MeToo代表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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