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家庭」,一個人是無法組成的。(圖/Shutterstock)

只有彼此都願意主動付出,才稱得上是「家」

所謂的「家庭」,一個人是無法組成的。因此既然「家」是共同的,那麼只要是這個家的任何一個成員,都有責任要分擔家裡所有的事務,這樣才是「一起」,也才是個「家」。畢竟,沒有什麼事是理所當然的,更沒有任何一個家人的付出,是應該被視為「應該」。

曾經我在外蒙草原旅行時,其中一個住宿家庭的主人與他五歲的兒子正在曬牛糞。他對於兒子會幫忙家務這件事非常驕傲,也從小訓練他兒子做許多事,包括讓他兒子爬到蒙古包上修繕頂部;而他兒子也很樂於當一個家中的小助手,做事非常積極勤奮。

這種觀念的確是需要從小養成的,因此家庭教育也是佔了非常重要的部份。所以我一直很鼓勵有意想要結婚的人們,一定要在結婚前至少試婚半年……因為這些看似很小的生活細節,都會在未來大大的影響你們的婚姻生活;而這些細節,不經過貼身相處,是永遠不可能會發現的。

 

柳喪彪粉絲團

FOLLOW US
本週精選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