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持有2259部少女性影像遭到起訴,一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8個月,他上訴時僅承認部分罪名,堅稱「下載時不知道是未成年」。不過,其實他持有的檔案不只2259個,另外還有586部被地方法院退回的檔案,台北地檢署認為犯罪事實明確,今(22日)送至高等法院併案審理。
這586個少女性影像中,大部分是10到12歲的國小生,另也有一些國、高中年紀的少女,受害者總共12名。因為當事人身分不明或不願報案,這些檔案在一審中被地方法院退回,不過檢方再次清查之後,認為還是可以明確辨別是兒少性影像,且犯行時間與前案相同,因此移送高等法院併案。
對此,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指責:「本來不認罪的黃子佼,又被查出12部少女總共586部性影像,那些影像裡面的少女還會自訴年紀甚至學校以及幾年級,用不合年紀的姿勢張開雙腿呈現私密處。黃子佼就是明知故犯的一直收集一直下載。雖然現行法律就是長這樣,但是不讓他進去關真的會很氣憤。」
黃子佼在一審期間堅決否認犯案,但法院認為他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犯行嚴重,且明明在檢察官偵查時認罪,到了法庭又改口,看不出悔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對於此判決結果,台北地檢署和黃子佼皆提出上訴,黃子佼方持續力爭輕判和緩刑,下一次開庭日為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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